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1.学校代码:国标 13746,浙江省标 0075。
2.学校全称: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3.校址: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邮编:318020。
4.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为三年。
5.办学性质:公办。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签发人:李大兴)。
7.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 | 考生类别 | 学制 | 学 费 (元/人·年) |
1 | 园艺技术 | 15 | 普高招生考生 | 3年 | 免学费 |
2 | 学前教育(师范) | 15 | 普高招生考生 | 3年 | 6900 |
3 | 电信服务与管理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3年 | 6600 |
4 | 会 计 | 15 | 普高招生考生 | 3年 | 6900 |
5 | 30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机械类 | 3年 | 6600 | |
6 | 15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算机类 | 3年 | 6600 | |
合 计 | 110 |
三、报考对象与报名办法
(一)报考对象
凡符合当年普通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且高中段无任何违纪记录(已撤销违纪处分的考生允许报考),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浙江省籍(含准入外省籍)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对照专业大类)均可自愿报名。
(二)报名办法
1.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方式。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www.tzvcst.edu.cn/zs)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于2019年4月8日16时前按要求在网上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凡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有素质特长材料的,须在系统内申请特长评定并将原件拍照上传至系统(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2M)。
2.报名费用。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40元/人。入围测试名单发布后再缴费。缴费时间:2019年4月13-15日,通过我校网报系统,选择支付宝方式,向学校缴纳报名费,学校不接受现金缴付。
3.成功缴费考生,即可并须于2019年4月17日—18日,自行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网站打印校考准考证,校考入场须凭此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并用。
4.校报上传有素质特长材料的考生,在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须出具素质特长材料原件,交与学校校验,未经校验或网报时未申报的材料,学校概不采认。
5.未办理上述报名程序和未经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已缴的报名费概不退还。
四、各环节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段:2019年3月12日9:00—4月8日16:00正;
网上缴费时段:2019年4月13日9:00—4月15日16:00正;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4月17日—4月18日;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9年4月20日13:00—17:00(周六);
校考时间:2019年4月21日(周日);
校考成绩公布:2019年4月24日上午;
受理考生查分:2019年4月25日上午9:00—下午16:00正;
公示与录取时间:2019年4月29日左右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5月6日前学校将拟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名单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服务平台;5月9日—5月14日按省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规则完成录取;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5月17日—5月30日学校和省考试院公示录取名单。
重要提示:进入“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须于规定的录取时段,密切关注并跟进录取进程,千万勿错过录取院校的选择与确认。
五、综合测试(校考)及成绩构成
(一)测试(校考)时间
2019年4月21日
(二)综合测试(校考)资格
根据本章程规定的高中段学业成绩(普高招生考生高中“3+2”指定科目学考成绩,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全省职业技能考试中的技能操作成绩)导入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00%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当划定的分数线学业成绩有多个考生同分情况下,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参加相应综合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4月12日公布在我校招生网,由考生自行查询。
(三)成绩构成
校考实行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类命题、分类评价、分类分专业录取。普高招生考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重点考核专业技能,具体考察科目及权重如下表:
对象 | 综合素质测试 | 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 | 总分 | |
普高招生考生 | 职业性向测试100分 | 素质特长评定20分 | 高中“3+2”指定科目学考成绩导入100分 | 220分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实操 100分 | 素质特长评定20分 | 全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导入100分 | 220分 |
(四)综合测试(校考)规则
1.园艺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会计三个专业考生职业性向测试。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技能,侧重测试考生的职业性向,形式为笔试。考察内容包括职业倾向与潜质、创业创新意识、政经视野、人文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不设具体考纲,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考生实操。依据专业类别分类测试,满分100分。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考试时间90分钟,测试内容是编写小程序,考察学生程序输入输出、简单运算、程序结构与编程规范等可视化编程的基本技能,给定的考试环境设置为:windows 7+Office2010+Visual Basic 6.0;机械类(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考核时间是90分钟,考核内容是用游标卡尺测量轴类零件并手工绘图,按要求进行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的标注。
3.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考生职业性向测试。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每组考评组由3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综合素质测试项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项 目 | 分 值 |
1.语言技能 | 30 |
2.音乐技能 | 35 |
3.舞蹈技能 | 35 |
总 分 | 100 |
4.素质特长评定。考生可以凭个人历年来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和比赛获奖证书,向学校申报素质特长给分,统一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评审团集体评议确定,仅限如下可认定的项目,可逐条累加但最高不超过20分:
(1)高中段获三好学生(优干)荣誉称号或思想品德方面受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市(地)级及以上的20分、县(市)级10分;
(2)普高招生考生高中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计算机等学科竞赛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市(地)级三等奖及以上的20分、县(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10分;
(3)高中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和电脑制作等大赛中获市(地)级三等奖及以上的20分、县(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10分;
(4)高中段在全民运动会或教育体委组织的体育比赛项目中,获省级及以上团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或地(市)级比赛前3名的个人或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或个人通过省艺术特长A级考试或音乐业余考级8级及以上的20分。
(五)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导入。根据高中学考成绩,实行“3+2”指定科目学考等第折分直接导入,语数英3科和专业指定科目2科折算后满分均为20分。
等第折分规则如下:
学业水平 测试等第 | A | B | C | D | E |
成绩折算 | 20 | 15 | 10 | 5 | 0 |
指定科目将依照考生所报专业而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专 业 | 指定科目 |
1 | 园艺技术 | 生物、技术 |
2 | 电信服务与管理 | 思想政治、技术 |
3 | 会计 | 思想政治、技术 |
4 | 学前教育(师范) | 历史、地理 |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统考成绩导入。根据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即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得分,按各半权重折算导入,满分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没有统考成绩的本条计0分。
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均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外省籍考生的学考成绩,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或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证明,否则我校不予采认。
六、录取规则
(一)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出现“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二)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专业志愿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服务平台报名信息为准,提交后不予更改。考生在“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中只能出现一次。
(三)综合测试(校考)结束后,学校根据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公布考生校考总成绩及分类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00%确认,“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00%确认。遇总分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序:(1)依随素质特长、学考成绩导入总得分、职业性向或实操成绩;(2)学考单科数学、语文、英语(其中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根据语文、英语、数学)、专业指定科目成绩;(3)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刚性执行计划。当参加校考总人数小于或等于专业计划人数时,则按实际参加校考考生不高于9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不设递补“备录取”考生;或当参加校考总人数大于计划人数但小于或等于300%计划人数时,则按100%计划数确认“拟录取”名单,剩余人数按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或当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且已无“备录取”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五)根据“一档多投”规则,进入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全省统一公布的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并确认我校为录取院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所缺计划将转从我校“备录取”考生中按顺序号逐次递补,直至额满为止;“备录取”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额依次递补为“拟录取”对象时,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服务平台完成同样的操作。
(六)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提前招生录取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转专业制度申请转专业。
七、招生监督
(一)学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监督机构,根据省考试院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细则》,保证本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自律有序推进。
(二)学校按阳光招生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不断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度,科学设置校考内容,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强化安全考试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省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生有违纪行为的,严格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八、联系方式
校址: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
邮编:318020
咨询热线:0576-89188199、89188299
传真:0576-89188066
违纪举报电话:0576-89188028
报名网址:http://www.tzvcst.edu.cn/zs